擬立法規管私人補習中心 須獲教青局批准後方可運作

【on.cc東網專訊】不少家長對學生安全及對私人補習服務日趨殷切,澳門政府早前透過公開諮詢收集意見,澳門行政會今日(27日)完成討論《非高等教育私立補充教學輔助中心業務法》法律草案,建議透過立法將課餘託管服務的監管納入教育及青年發展局的職責範圍,有關法案將送澳門立法會審議。

法案建議,在課餘時間同時向5名或以上的學生提供教學輔助服務的私人場所,必須獲教育及青年發展局發出准照後方可運作,且中心的營運場所及設施須設於與教學輔助活動相符並保障學生安全、身心健康。

法案並調整發出准照的程序、規範中心人員學歷及資格要求、監管場所提供的膳食及接送服務、規管補習活動的運作時間及規範處罰制度等。法案又建議訂定一站式發牌程序,以建立一個更完善的准照發出程序及監察制度。

澳門行政會指,規範私立補充教學輔助中心的相關法例已實施逾23年,隨着澳門社會以及教育制度的持續發展和進步,市民、家長、業界和教育界對中心的運作亦提出加強監管和規範管理的要求,加上雙職家庭變得普遍,社會對課餘託管服務需求不斷增加,惟有關服務一直未有法定制度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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