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完成草擬《國歌條例草案》聶德權明解釋內容

政府完成草擬《國歌條例草案》,行政會議今日審視內容,草案將於本月提交立法會首讀,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聶德權,明日舉行記者會解釋內容。 據悉,草案以附表形式,載列必須播放國歌的重要場合,當中包括行政長官、行政會議、立法會以及法官宣誓儀式。而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可建議修訂附表,加入應播放國歌的場合。 草案的建議與之前提出的內容大致相若,任何人公開或故意篡改國歌,或以歪曲或貶損方式奏唱國歌,最高可判監3年、罰款5萬元。 此外,國歌亦不得用於商標或商業廣告、私人喪事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