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建議設整體撥款分目加快推展改善碼頭計劃

政府去年制訂「改善碼頭計劃」,首階段改善10個新界的偏遠公共碼頭。當局為加快推展,建議在基本工程儲備基金總目下,為計劃加設整體撥款分目,每個改善碼頭項目支出上限定於1.5億元,授權土木工程拓展署署長批核。 在立法會發展事務委員會,新民主同盟范國威表示,不反對政府改善碼頭,但質疑當局採取捆綁做法,想先領取一大筆撥款,在未來處理每個碼頭工程項目時繞過立法會監管。 發展局首席助理秘書長陳福耀否認捆綁,設立整體撥款分目是行之有效的做法,每年就分目申請撥款時都會讓立法會審議,當局亦會詳細講解工程項目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