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提出加強保護關鍵基礎設施電腦系統立法框架

【Now新聞台】政府提出加強保護關鍵基礎設施電腦系統立法框架,建議關鍵基礎設施機構制定安全計劃,如違例最高罰款500萬元。

保安局向立法會提交文件,條例草案涵蓋提供必要服務的基礎設施、其他維持重要社會及經濟活動的基礎設施,例如銀行及金融服務界別、資訊科技界別及科研園區等,要求他們設立電腦系統安全管理部門,制定保安管理計劃及應急計劃,參與電腦系統保安演習,在指定時間內上報電腦系統保安事故等;如果營運者不履行法定責任、不遵從專責辦公室提出的要求等,可判處罰款50萬至5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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