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援引緊急法 立法會選舉押後至明年9月5日

立法會換屆選舉將押後至明年9月,行政長官林鄭月娥說,目前在疫情危害公眾安全的緊急情況下,運用《緊急情況規例條例》是唯一可行方案。 林鄭月娥提到,新增個案及死亡個案不斷上升,選舉活動及投票日的大量人群聚集,會令公眾衞生情況惡化,提名期今日結束,選舉活動將有增無減,參選人及市民要知道選舉會否如期舉行。 她指出,押後選舉能夠減低感染風險,紓緩公營醫療機構壓力,亦避免妨礙立法會年度議事周期及選舉周期,避免不適當使用法律條文引致司法挑戰,上訴庭就「緊急法」的裁決,已確定條例合憲。 林鄭月娥說,《立法會條例》無法將選舉押後1年,指出條例規定,押後的日子不能遲過原定日期後的14天,若行政長官不停根據這條條例延後日子,外界或會視她濫權,引起法律挑戰。 她又說,若引用條例,將第7屆立法會任期定在1年後,並要求第6屆立法會主席召開緊急會議,由第6屆全體立法會議員議事,做法並不適當,並非行使條例的原意。 至於運用《預防及控制疾病條例》,林鄭月娥說,押後選舉主要目的包括確保選舉公平、公開,不單止處理公共衞生,因此未必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