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方稱免費及收費電視須不少於9百及2千小時奧運廣播

政府購入東京奧運轉播權,由本港5間持牌電視台轉播或直播,讓市民免費收看奧運賽事。民政事務局表示,無意改變電視廣播市場的競爭環境,這次是政府在現時十分特殊的情況下,作出的一次性措施。政府沒有就其他夏季或冬季奧運會的電視播影權與任何人進行磋商。 局方說,政府已獲得5間持有電視牌照的廣播機構支持,參與播映東京奧運的賽事。政府沒有計劃要求電視廣播機構分擔播映權的費用,但會向他們在廣播和推廣體育方面作出要求,包括參與廣播機構須合共在免費電視頻道上提供不少於900小時的奧運賽事廣播,以及在收費電視頻道上提供不少於2000小時的奧運賽事廣播;這些廣播機構須承諾會播放所有香港運動員出戰的賽事;所有在收費電視頻道上提供的東京奧運節目,有關的廣播機構亦須在他們的網上平台上,免費供所有市民觀看;制作宣傳東京奧運和推動本港體育發展的節目等。 局方又說,根據與播映權持有人所簽訂的協議,政府不能披露今次播映權的費用金額。有關的保密條款,是國際奧委會的規定,適用於全球所有奧運播映權的協議。政府正與電視廣播機構商討合作詳情,會適時作進一步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