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通知芬蘭駐港總領事館暫停履行港芬移交逃犯協定

特區政府表示,已根據中央人民政府指示,向芬蘭駐香港總領事館發出通知,暫停履行港芬移交逃犯協定。 特區政府發言人表示,通過法律維護國家安全是國際慣例,芬蘭亦訂立相關法律,但卻以《香港國安法》為藉口,單方面暫停履行與香港特區簽訂的移交逃犯協定,公然干涉中國内政,違反國際法和國際關係基本準則,香港特區政府對此堅決反對。 發言人表示,芬蘭將司法合作政治化,損害香港特區與芬蘭之間展開司法合作的基礎,所以香港特區政府按中央人民政府的指示,暫停履行港芬移交逃犯協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