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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規管匿名儲值卡有助打擊罪行 並非監控市民

【Now新聞台】政府建議引入電話智能卡實名登記制度,用戶需向營辦商提供身分證明文件資料及副本登記,每名用戶最多可向每個電訊商,登記最多3張儲值卡。政府指,規管匿名儲值卡有助打擊嚴重及暴力罪行,並非加強監控市民。

截至去年8月,本港市面上有流通的電話儲值卡有1170萬張,政府就引入電話智能卡實名登記制度進行公眾諮詢。

電話智能卡用戶需提供身分證明文件內的資料及副本,給電訊商作登記,無論是個人或公司用戶,最多只可向每個電訊商,登記最多三張電話卡,16歲以下人士如要登記,須得到一位合適成人確認。

保安局指,匿名儲值卡被不法分子利用干犯多種罪行,包括將虐待動物片段上網、洗黑錢,以至恐怖襲擊等,增加調查難度,有必要規管。

保安局副局長區志光:「很多不法之徒利用匿名儲值卡,作很多嚴重及有組織犯罪,例如偷運人蛇、販賣毒品、集團式爆竊、走私、科技罪案。這些儲值卡亦可被用作遙控,引爆土製炸彈裝置,如這樣用會威脅社會安全。」

即使用戶取消登記,電訊商亦需保存資料12個月,執法部門因迫切或緊急理由,無法庭手令下,亦可要求電訊商提供用戶登記資料。

政府建議分兩階段推行,電訊商在規例生效後,有120日建立登記系統,之後要在240天內為用戶登記,規例生效後第361天,未登記的儲值卡會失效。

政府指,現時無計劃要求登記市民的生物特徵,如指紋或採用人臉辨識,否認實名登記是為加強監控。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邱騰華:「如果是月費用戶,其實你已提供個人資料,包括住址,如果是用太空卡的話,現在的方式都只是再提供身份資料,而且資料不是放在任何人處,而是放在電訊服務提供者。」

諮詢期至2月28日,政府會視乎諮詢結果,才決定是否展開立例,現時沒有推行時間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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