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十間網媒指警方自行篩選媒體 表明繼續採訪

警方將修訂《警察通例》下「傳媒代表」的定義,只持有記協和攝影記協所發出的會員證,不再符合警方的「傳媒代表」定義。數十間網媒發表聯署聲明,反對警方自行篩選媒體,表明會繼續採訪,捍衛制度和法律保障的新聞自由。 聲明說,香港作為一個國際城市,新聞自由是成功基石,任何形式的篩選,都是破壞新聞自由及香港的制度。 聯署聲明說,現今網媒已經大行其道,記協等組織亦一直與特區政府有合法合理及有效的溝通渠道,把網絡傳媒拒諸門外,等同將香港倒退回數十年前,將行之有效的溝通渠道刪除,只會徒添混亂和爭拗,質疑警方做法落後及愚昧,對有關做法深表遺憾,表明反對一切篩選媒體、反對一切篩選記者的做法。 香港公關及傳訊業總工會發表聲明,嚴正反對警方的打壓手段,認為警方此舉無疑將香港的傳媒制度與內地看齊,未來只許官媒採訪,扼殺新聞自由,工會表明會與傳媒同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