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相對主義的謬誤
香港左翼有五種理論,合稱左翼五論:文化包容論、文化差異論、反種族歧視論、大陸也有好人論、香港也有壞人論。這些都是香港的左翼人士(某些文化人、社運界、社福界、宗教界、民主派)的慣用理論,好像很西方、很普世,卻也是很反智,簡直褻瀆了西洋學問。
五論之二,是文化差異論,是文化相對主義的變奏。左翼常說,大陸與香港分隔百年,政治制度不同,故此有文化差異,沒有誰好誰不好,香港人不能武斷地認為香港的一套就是好的,總之互有差異就是。這是文化相對主義的變調。例如左翼說,大陸人當街大小便、在置地廣場的餐廳縱容小孩大便、三五成群蹲在街上擋路、高聲喧嘩、拉住皮箱橫衝直撞等等,都是文化差異,要香港人尊重和包容。連帶共產黨促成的簡體字、共青團,香港左翼也叫香港人當作茶餐廳速記文字和童子軍那樣來接納,叫人不要大驚小怪。
文化相對主義(cultural relativism)是尊重民族或族群生活風俗的差別,特別要求現代化程度較高而勢力較強的一方,尊重現代化程度較低而勢力較弱的一方,彼此平等交流,尋求互相諒解以便和諧共處,不去歧視或摧毀那些與自己原有文化不相吻合的風俗習慣。這種思想的根源,來自十九世紀末至二十世紀初的人類學者呼籲,當中以美國人類學奠基人弗朗茲·博厄斯(Franz Boas)為個中翹楚。
十九世紀的文化進化論,將文化發展的階段模式化,如由蒙昧時代、原始社會之類進化到文明社會、工業社會的假設,博厄斯認為是不恰當的,也不能說文明社會的道德價值一定比部落社會的為高尚。任何一個民族或部落都有自己的邏輯哲理、社會思想、世界觀和道德觀,不應該用自己的一套標準套在其他民族的文化之上,因為衡量文化是沒有普遍絕對的評判標準的。
文化相對論的重點,是文化,即是該套生活方式、信仰、符號意義等,是在自然之中緩慢累積而形成的,例如食飯用筷子還是刀叉,拜觀音菩薩還是拜聖母瑪利亞,就是文化差異。使用蹲廁和座廁的習慣,也是文化差異。然而,共青團、官方指定的簡體字、極權國家教育而形成的國民性格、極權國家的政治組織而形成的國民道德和價值觀,這些也是廣義的群體文化,但不是嚴格定義的族群文化、民族文化。例如極權國家的集體批鬥、宗教迫害和團體紀律甚至心靈虐殺,雖然是文化差異,卻不能用文化相對主義來開脫和接納。
部落社會的決鬥、仇殺和巫術咀咒,卻是可以接受的文化差異。
當中的判定,在於是否自然形成,在於有否自由選擇。部落社會的成員是無可選擇的,生來如此,他們脫離了部落就很難適應,他們有自願選擇也不會拋棄舊部落的。然而,現代極權社會的成員是可以選擇的,他們不喜歡那個制度,一旦有機會逃脫或摧毀該制度,就會人人動手。故此極權社會的文化並非穩定的生活方式,而是政府用法令強加的,一旦政府倒台或改變統治方針,那套文化就會煙消雲散。
中國大陸並非部落社會或王朝社會,而是由一黨專政建立的現代極權社會,這是非常重要的判定標準。故此,我們不能包容中共社會的文化,因為他是現代的,並非原始的、王朝的。王朝中國的人民,溫順謙和,不喧嘩、不隨街當眾大小便,有人跌倒街頭,也不會見死不救,對吧?
進入現代社會之後,人類脫離了部落社會或王朝社會的自然困鎖狀態,有自由意志的選擇,文化相對主義是不適用的。民主的必定勝於不民主的制度,法治的必定勝於非法治的制度,約束資本的福利社會必定勝於叢林資本主義。這是都是無可置疑的,因為給你選擇,你會選擇前者而揚棄後者。即使你是高舉文化相對主義、文化差異論的香港左翼,你也不會選擇後者的。你不會跟自己過不去的,對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