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居拆牆毋須入則 張炳良指無違規

(綜合報道)(星島日報報道)運輸及房屋局局長張炳良與太太以一千六百萬元購入的大埔盈峰翠邸單位,被指有多幅牆身被拆走和改動。他昨日指,購入時已由賣方提供合資格人士發出證明書,訂明打通兩單位的牆身並非結構牆,不用入圖則,強調無違規,但指會再安排屋宇測量師詳細檢查。 張炳良五月購入大埔盈峰翠邸頂樓兩個單位連天台,合共二千二百多呎,以及一個停車位。有報道指,屋內至少有九幅牆被拆走,內部間隔經過改動;一幅間開兩個單位,長十一米的大牆被拆走;又將廚房、廁所和洗衣房,打通為大廚房;又加建牆身,加大影音室和衣帽間。 再安排測量師檢查 張炳良昨發聲明,指購入單位時已知有牆身改動,買賣合約上有附加額外協議,由賣方確認單位沒有違規建築,並由賣方提供合資格人士發出證明書,證明打通兩單位牆身,並非結構牆,屋苑管理處不會要求還原牆身。他又發聲明,指根據建築物條例第41(3)條,若不涉及建築物結構,可獲豁免,不用入則。 聲明指,張炳良是按銀行指示,分為兩張按揭契約,總按揭金額為總成交價一半,即八百萬元。又指事件不涉及公信力問題,會再安排屋宇測量師詳細檢查。但同樣拆牆打通兩個單位,高永文早前就畢架山一號兩個打通單位,沒有向屋宇署入則,向公眾道歉。 測量師何鉅業指,兩個個案不同。若張炳良單位不涉及結構牆,的確可豁免入則,但其改動後有否符合走火或結構安全標準,就要專業人士檢查,「高永文亦未必衰在拆牆,而是合併單位後的環保露台連工作平台面積,超出豁免上限,才屬違規。」若屋宇署查明張炳良單位有違規,仍要由現任業主,即張炳良負責修復。本報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