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旺角及長沙灣非法經營旅館 2男女今判罰款

【on.cc東網專訊】民政事務總署轄下牌照事務處(牌照處)人員,於去年9月和10月巡查位於旺角亞皆老街,和長沙灣永康街兩所懷疑無牌旅館時,發現上述旅館在未獲發牌照下非法經營。負責管理上述處所的1男1女被告,今日(5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判刑,其中男子被判罰款2000港元,而女子則判自簽擔保3000港元,外加守行為12個月。

民政事務總署發言人強調,經營或管理無牌旅館均屬刑事罪行,一經定罪會留有案底,最高可被處罰款20萬港元及監禁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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