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政報告提出收回三類私人土地作公營房屋發展

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在新一份施政報告中,提出會運用《收回土地條例》,收回三類私人土地作百分百公營房屋及相關設施發展,包括公屋、綠置居、居屋及港人首置上車盤。她說,計及新發展區等項目,目前已知會收回的私人土地約700公頃,預計當中400公頃在未來5年收回。 三類土地包括可能具發展潛力,但未納入新發展區,大部分屬私人擁有新界棕地,估計約450公頃,包括位於屏山及藍地一帶的棕地。規劃署會優先檢視當中的160公頃,以便今年年底開展進一步技術評估。 另一類建議收回的土地是,位於各分區計劃大綱圖中已規劃作高密度房屋發展,但因業權分散等原因仍未有發展,而評估後認為適合作公營房屋的私人地地。其餘一類是位於市區並適合作高密度房屋發展的茶果嶺村、牛池灣村和竹園聯合村寮屋區的私人土地,加快發展這些合共7公頃的市區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