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花近4小時充電且續航力不足 3輛電動的士改作私家車用途

電動的士。 資料圖片

【星島日報報道】政府鼓勵運輸業界轉用電動車輛,以改善空氣污染問題,不過署理環境局局長謝展寰今日(22日)以書面答覆議員質詢時指,在綠色運輸試驗基金下測試的3輛電動的士,於完成試驗後已全部登記改作私家車用途。局方解釋,的士幾乎整日要行駛,在正常營運模式下,的士司機未能撥出每日約4小時為車輛補充電力。 環境局指,現時市場上只有一個電動的士型號和兩個電動小巴型號供應,它們均在綠色運輸試驗基金(基金)下進行試驗。根據現時的試驗結果,目前本地市場的電動商用車(包括電動的士和電動小巴)的普及性仍受制於其電池的高生產成本、電池有限的服務年期及偏長的充電時間等問題。 局方又指,曾經在基金下試驗的3輛電動的士於完成試驗後已全部登記改作私家車用途,原因是的士一般幾乎整天行駛,在正常營運模式下,的士司機往往未能撥出每日約4小時為車輛補充電力。電動小巴亦面對類似的問題,它們經4小時充滿電後的續航力仍低於公共小巴一般所需的每日行車里數。因此,試驗的電動的士和電動小巴現時大都未能完全配合本地運輸業界在的士和公共小巴的續航力及充電時間方面的要求。 另外,謝展寰指,現時本港市場上的石油氣小巴來自同一品牌。其供應商在早前表示,廠方將於2020年年底停止生產石油氣小巴,該品牌屆時將會有歐盟六期柴油小巴供應,以滿足本港市場對小巴的需求。由於近年減排技術的提升,歐盟六期柴油小巴排放的氮氧化物及可吸入懸浮粒子,會比現時歐盟五期的柴油小巴分別大幅減少達80%和50%,比現時在用的歐盟四期的柴油小巴則減少近90%和50%。 環保署會繼續留意電動的士和電動小巴的發展,並鼓勵供應商為本地引進更多相關產品及運輸業界利用基金試驗相關車輛。而政府自1994四年至2021年3月31日期間,一直全數豁免電動商用車(包括電動的士及小巴)的首次登記稅。自2010年起,營商機構購買電動車的資本開支可於買車首年在利得稅方面獲全數扣減,以鼓勵用家購買電動商用車及推動其發展。 對於在公共小巴總站及交通交匯處加裝電動小巴充電設施的可行性方面,環保署已於本年3月委聘顧問公司研究一套適合本港使用的電動公共小巴及其充電設施的技術標準和要求,協助推動不同車廠設計及製造適合本地使用的電動公共小巴及其充電設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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