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角警區向6名違禁聚令男子發告票

【on.cc東網專訊】旺角警區特遣隊警員於昨日(7日)早上約11時,在區內進行反罪惡巡邏,於櫻桃街近渡船街一天橋底對開發現有6名男子聚集,違反《預防及控制疾病(禁止羣組聚集)規例》,警員遂向該6名年齡介乎69至79歲的男子發出定額罰款告票。

政府於上月28日刊登憲報,訂立《預防及控制疾病(禁止羣組聚集)規例》(《規例》)(第599G章),《規例》禁止於公眾地方進行多於4人的羣組聚集會,在上月29日凌晨零時生效,為期14天。

任何人參加受禁羣組聚集、組織受禁羣組聚集,或擁有、控制或營運進行該聚集的地方及明知而容許進行該聚集,均屬犯罪,最高可被判處罰款25,000港元及監禁6個月。參加受禁羣組聚集的人,可藉繳付定額罰款2,000元,解除因該罪行而須負的法律責任;而任何人如收到該罰款告票,需於告票發出後的21日內繳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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