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國衞稱組織或煽動投白票或廢票某程度上是嘗試操縱

在立法會一個草案委員會會議上,民建聯梁志祥說,社會上有人認為「投白票」可能涉及觸犯宣誓條例,也有人認為屬於投票自由,關注日後如果有立法會議員或區議員呼籲市民在選舉中「投白票」,會否違反法例。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曾國衞表示,根據人大常委會修改後的《基本法》附件一和附件二,有條文明確指出,特區政府要採取措施依法規管選舉操縱及破壞行為,認為市民個人可以選擇投票或不投票。 但他指出,如果有人組織或煽動「投白票」或「投廢票」,某程度上是嘗試操縱,令選舉結果有可能改變,目前法例上未必可以完全規管有關的操縱行為,當局會研究,從而符合修改後的《基本法》附件要求。 另外,政府提出修例完善公職人員宣誓安排,包括引入區議員須宣誓的規定,民建聯劉國勳及熱血公民鄭松泰關注,區議員在修例通過及被裁定喪失資格前主動辭職,薪酬會否被追討。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常任秘書長鄧忍光說,條例沒有作出說明,民政事務局正研究有關機制處理,區議員如果被律政司質疑違誓,挑戰議員資格,期間會被暫停職務,但不會被視為缺席,以保障有關人士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