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國衞:如資格審查委員會成員有意參選及公布就要辭職

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修改基本法附件一及二,立法會審議有關修改選舉制度的小組委員會早上開會。 熱血公民議員鄭松泰關注議員與主要官員可能私下交惡,但要由主要官員審查立法會候選人參選資格。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曾國衞強調會秉公辦理,又說目前構思是候選人資格審查委員會將由主要官員出任,因主要官員熟悉憲法及基本法及獲中央信任等,認為並無不妥。他又說,參選審查過程不涉及刑事調查,但若過程中發現有任何證據顯示觸犯國安法,會依法跟進。 新民黨葉劉淑儀問如果資格審查委員會成員有意參選,如何處理潛在利益衝突。曾國衞說,如有資格審查委員會成員有意參選及公布,就要辭職。 曾國衞說,除了是否符合參選資格的決定外,其他程序可受司法覆核。即使某些人士以往曾被選舉主任認定不符合參選資格,不等於日後自動被資審委裁定不符合參選資格,會是每次重新審定。 人大常委會昨日的公布中,表示會設有選舉委員會召集人制度。曾國衞說,現時不打算在本地立法上作相關訂明,一旦出現選舉緊急情況,特首會向中央匯報。至於將列入日後的選舉委員會第四界別的內地港人團體代表,當局說正與在內地的5個辦事處選擇合適的團體,作為選民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