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裝公司女職員涉偽造單據騙款48萬元 案件下月再訊

服裝製造公司時任女行政助理涉嫌在處理僱主物業維修工程時偽造報價單及收據,令到僱主支付48萬元,大部份款項最終存入女助理的銀行戶口,被控9項代理人意圖欺騙其主事人而使用文件罪。 女被告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她暫毋須答辯,以待辯方提供法律意見及索取文件,主任裁判官蘇文隆將案押後至8月9日再訊,續准被告以5000元保釋,期間不准離港。 控罪指,32歲女被告莊萃君,2020至2021年期間,作為代理人,先後9次意圖欺騙其主事人而使用文件,即使用9份以東藝工程公司名義發出的報價單,而該文件在要項上載有虛假、錯誤或欠妥的陳述,即報價單是由東藝就中環伊利近街32號唐二樓數個單位的工程而發出、涉及共48萬元工程費用,意圖用以誤導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