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港近兩成受虐男曾被迫性行為 遭伴侶打咬以子女生命作脅

男士受虐後或因面子問題而羞於尋求助。網圖
男士受虐後或因面子問題而羞於尋求助。網圖

【星島日報報道】社會福利署今年上半年共接獲975宗新呈報虐待配偶或同居情侶個案,當中162人為男性(約16.6%)。一項調查發現,受訪的近兩成受虐男士曾被伴侶強迫性行為,另有人曾遭伴侶打咬,甚至以子女生命威脅要錢。

非牟利社會服務機構和諧之家2019年展開為期3年的「賽馬會『男』天再現計畫」,香港大學社會工作及社會行政學系的研究團隊今日發表計畫的評估報告。

計畫於2021年6月至今年3月以問卷訪問58名有被家暴經驗,曾使用和諧之家服務的男士,當中65.5%人士的教育程度為大學或以上。

17.2%曾被迫性行為

報告顯示,當中94.8%受訪男士表示曾受精神傷害;67.2%曾受身體傷害;48.3%同時受到兩種傷害;17.2%曾被強迫進行性行為。

調查亦發現,27.6%受訪者在首次受虐後2至3年始向社工、警察等專業人士求助,10.3%噁忍4至6年,6.9%忍受7至9年,1.7%人強忍10年或以上才求助。

職業包括消防員、教師

研究團隊邀請當中16名受訪男士作深入訪談,各人的職業包括消防員、教師、紀律部隊或藝術工作者等。

綜合受訪者表示,有人曾被伴侶打和咬,或曾被伴侶以子女作威脅要錢,甚至進行精神傷害,開窗扮跳樓,和揚言跟子女一同尋死等。

長年受家暴影響,對受訪者造成心理創傷,包括感到焦躁不安、過度緊張,甚至抑鬱;與伴侶爭執後難以入睡和集中精神工作,有人甚至迴避與伴侶相處,下班後遲遲不願回家。

因面子問題羞於求助

研究團隊指出,受男士較強的固有社會觀念影響,男士受虐後或因面子問題而羞於尋求助。因此應在公眾教育及大眾傳媒層面上,積極改變性別定型觀念,加強宣揚男女平等的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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