朴槿惠被控受賄四億可囚終身

【星島日報報道】南韓檢控當局周一正式起訴前總統朴槿惠,指控她強逼企業出資、濫用職權、收受巨額賄賂等十八宗罪,其中最大罪名是受賄,涉賄金額合計五百九十二億韓圜(四億港元),假如受賄罪名成立,最高刑罰是終身監禁。 由於南韓第十九屆總統選舉選戰周一正式開跑,為劃清界線以免影響選情,檢方周一下午正式對朴槿惠提出公訴,為長達六個月的「干政門」醜聞調查工作劃下句點。朴槿惠是南韓憲政史上第三位涉嫌貪腐而要接受法庭審判的前總統。 檢方對朴槿惠提出的十八項控罪中,以受賄罪名最嚴重,最高可判終身監禁。朴惠涉嫌與閨密崔順實共謀,從三星和樂天等大企業收受三百六十八億韓圜賄款,另向SK集團索賄八十九億韓圜。根據公訴書,朴槿惠涉賄金額合計五百九十二億韓圜,較以往提及的更高,因為南韓憲法規定,即使未收入囊中,曾經索取財物也應追究刑事責任。 具體來看,檢方認為朴槿惠接受協助三星電子副會長李在鎔順利繼承集團業務的請託,要求三星分別向崔順實在德國設立的公司、崔順實掌控的Mir基金會和K體育基金會、由崔順實外甥女張時好營運的南韓冬季體育英才中心等,出資四百三十三億韓圜,其中實際收到資金為二百九十八億二千五百萬韓圜。 另外,朴槿惠還接受樂天集團會長辛東彬有關獲得免稅店經營許可的請託,要求樂天向K體育基金會出資七十億韓圜。崔順實陣營一度接收款項,其後因檢方對樂天展開有關金融犯罪的調查,在檢方登門搜證前退還款項。檢方此前調查認為朴槿惠涉嫌脅逼,此次檢控朴槿惠受賄,辛東彬也因涉嫌行賄被檢方不拘押起訴,成為繼李在鎔後第二位涉「干政門」而被控的財團領導人。 檢方還認為朴槿惠和崔順實要求SK集團出資八十九億韓圜,但SK集團堅稱沒有作出承諾或具體出資,因此沒有針對SK集團會長崔泰源進行行賄相關起訴。 除受賄嫌疑外,朴槿惠還要求五十三家大企業向自己與崔順實「共同運營」的體育基金會出資七百七十四億韓圜,涉嫌濫用職權和脅逼罪。此外,朴槿惠還涉嫌幫助崔順實個人公司從大企業攬業務、向崔順實泄露四十七份文件中的公務機密、指示制定文藝界黑名單、逼迫CJ集團副會長李美敬退位未遂、接受崔順實身邊紅人的升職請託等。 朴槿惠於三月三十一日被捕後,一直羈押於京畿道義王市的首爾拘置所(看守所),崔順實和李在鎔也被羈押在此。至本月十二日為止,檢方先後五次到看守所訊問朴槿惠,但她堅決否認全部嫌疑,今後控辯雙方將在法庭上進行激烈辯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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