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卓人請願期間管制區放氣球及阻差辦公 囚3周及罰款

前支聯會主席李卓人去年元旦到金鐘請願期間,放飛一個掛上寫有「釋放政治犯」直幡的氣球,又以手阻擋警員,他否認在管制區域放飛氣球及阻差辦公兩罪。案件因疫情押後至今天於東區裁判法院裁決,他被裁定罪名成立,就放飛氣球罪罰款3500元,阻差辦公罪判入獄3星期,其中兩星期與現行刑期分期執行。 案發去年元旦日,李卓人與曾健成在金鐘立法會道,即本地受管制的空域,放飛一個直徑超過兩米的氣球,又阻礙警方依法執勤,曾健成早前已承認放飛氣球罪,被罰款2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