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家超稱沒參與6.12鎮壓 沒回應是否涉中聯辦林鄭下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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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局局長李家超到立法會,回應議會陣線區諾軒、民主黨林卓廷就警員於6.12金鐘衝突中對示威者及記者使用武力提出的急切質詢。公民黨郭家麒形容警察當天「如狼似虎」地打人,質問李家超和林鄭月娥對當日警隊的武力使用是否知情,當中是否涉及中聯辦下令。

李家超稱他並沒有參與行動:「任何涉及行動的都是由警隊執行,警隊的最高負責人是警務處處長(盧偉聰),我沒有參與行動上的任何事情。警務處處長以及同事處理今次事件,都是按照一向的訓練、指引或要求,如此多群眾的集會,任何的混亂出現都可能導致好多人受傷,基於這樣的理由,警方必然要採取行動。」郭家麒繼續追問李家超是否想將責任推卸給盧偉聰:「成個波係要盧偉聰孭晒,係咪?」李家超再說:「執行警務工作是由警務人員負責」,並無進一步指出林鄭及中聯辦是否知情及下令。 

多名民主派議員質疑警方使用過分武力,李家超僅不停重複,若市民不滿警方處理手法,可依照現有機制投訴:「投訴警察課會全面審視有關資料同證據,從而作出公平、公正的調查,之後交給法定、獨立的監警會去作出審核。」

李家超在林鄭道歉後,首次出席立法會會議。周滿鏗攝
李家超在林鄭道歉後,首次出席立法會會議。周滿鏗攝

區諾軒質疑警方向示威者頭部開槍,要求政府承諾,日後再次發生類似示威活動時,警務人員不會瞄向示威者上半身發射布袋彈或橡膠子彈。李家超回應稱,當日有示威者投擲磚頭,又以鐵支、鐵馬及木板攻擊警方,令在場人士,包括其他示威者、傳媒及警務人員人身安全受威脅:「在別無選擇的情況下,警方使用了適當和必要的武力驅散人群及控制場面,保護其他人及自身的安全。」

林卓廷提出,有記者在已表明身分的前提下,遭警務人員搜查裝備、侮辱、追打及噴射催淚水劑,甚至投擲催淚彈,要求政府保證不會再以同一手法對待記者。李家超回應時稱,警方尊重新聞自由,會盡力配合傳媒採訪,警方行動並非針對任何行業人士,而是針對違法行為。他說,6.12當日警方安排了32名傳媒聯絡隊人員協助傳媒,但當日警察在非常高壓危險下執勤:「有些行動電光火石間進行,警方一向呼籲傳媒工作者在採訪大型示威活動期間,應以自身安全為上。」李家超指,目前投訴警察課收到27宗由香港記者協會轉介的投訴,並已成立特別隊伍跟進相關投訴,隊內成員均沒有參與6.12相關行動,以確保投訴獲得妥善處理。 

李家超提到32名被捕人士所涉的罪行,包括在公眾地方擾亂秩序、非法集會、襲警等,惟沒有列出暴動罪。議會陣線朱凱廸提出,警務處處長盧偉聰在周一晚仍提及有5人涉暴動罪,要求李家超澄清,局方是否與盧偉聰有不同的判斷,以及現時是否仍有人被控暴動。 

李家超回應時指,警方完成調查後,會交予律政司審視證據,由律政司決定是否作出檢控及檢控的罪名,又引述法律界人士在媒體訪問中指出,純粹旁觀的集會人士不會被控暴動罪。在朱凱廸再追問下,李家超始回答,他回覆立法會的答案中,是說「包括在公眾地方擾亂秩序、非法集會、襲警等罪行」,他沒有列出所有罪行,與盧偉聰所說的沒有不一致之處。

新民主同盟范國威質疑,6.12當日警方在已得到不反對通知書的民陣示威區施放催淚彈:「(警方)在龍匯道前後包抄,放咗最少4次催淚彈,幾百名和平集會人士只可以衝入中信,依賴一道門逃生(註:根據事發片段,當時中信大廈如何只有一道旋轉門及一道側門,其中只有側門能通過),情況非常危險。你睇番當日的片段,民眾無路可走,得一道門逃生。當時的情況是警方刻意地造成一個有機會成為蘭桂坊人踩人事件一樣的慘劇!」他質疑警方做法不符合指引,等同「蓄意謀殺」。

李家超稱,現場指揮官是按照實際情況作出專業判斷,要綜合不同資料才能讓投訴警察課考慮決定是否恰當:「有時片段性資料未必能讓我們了解整個情況,投訴警察課會全面審視有關資料同證據,從而作出公平、公正的調查,之後交給法定、獨立的監警會去作出審核。」

范國威批評李家超沒有回應問題,只是「卸膊」給監警會。李家超回應時再次重複:「調查警察課每一次調查的時候,都要全面審視證據,一直本著公平公正調查個案,這機制在不同的大型事故中應用,亦會交給監警會審查。」 

衛生服務界李國麟質疑警方沒有根據通例使用武力,又要求政府成立獨立委員會調查事件:「你作為局長,睇住警隊,咩指引、邊條通例,可以向退緊的市民發射催淚彈⋯⋯你叫啲市民去調查警察課投訴,你教啲市民點樣投訴?監警會如何可以清清楚楚看到這件事?我要求特區政府要成立有公信力的委員會,調查警察是否有不適當用暴力。」

李家超稱,當時警方收到嚴重暴力襲擊,必須將集中在金鐘的人士勸諭或驅散離開:「(警方的行動)在混亂和壓力中可能產生對於任何人的傷害,(這是)不可以抹殺的,警方都是本著這個目的,希望維護公共秩序和安全,希望每個人都不會受到傷害。」至於成立委員會調查,李家超稱,投訴警察課會收集所有資料,包括證人提供的證據以及網上資料,全面審視,以判斷警方行為是否符合指引。

多名議員質疑,6.12當日出動的警方特別戰術小隊(速龍小隊)的警員制服並無編號。李家超回應指,速龍小隊有關的資料,屬警方內部資料,需要向警方索取,事後再提供給議員,其說法引起議員不滿。公民黨譚文豪提出規程問題,質疑李家超為何不能回答相關問題:「你叫盧偉聰坐過嚟回應問題,點解(速龍小隊)制服上冇號碼,便裝著背心就不用出委任證?」其後李家超補充道,按警方資料顯示,制服是根據行動及戰術需要而設計,「工作服嘅設計係冇位置用作展示警員編號」,指既然市民提出關注,警方願意作檢視。

警方速龍小隊制服沒有編號,李家超說:「工作服嘅設計係冇位置用作展示警員編號」,其說法被網民質疑。周滿鏗攝
警方速龍小隊制服沒有編號,李家超說:「工作服嘅設計係冇位置用作展示警員編號」,其說法被網民質疑。周滿鏗攝

另外,商界經民聯林健鋒問及有警員及其家人,在網上被公開個人資料作網絡欺凌、滋擾,威脅人身安全,詢問政府有否收到相關投訴或求助。李家超指,有超過400名警務人員,以及近100名警務人員親友的資料被公開,私隱專員公署在接獲有關投訴後,已聯絡相關網上平台及討論區營運商,要求將某些內容或貼文移除。他說,警方已設立24小時熱線,以供舉報網絡欺凌警員的情況,稱如有違法的行為,警方會採取行動。李家超表示,希望大家明白警察盡忠職守:「警隊所做的任何工作,都是為了相關的治安、秩序和安全而做⋯⋯被攻擊時採取的行動都是為了保障在場人士和警務人員的人身安全。希望大家明白警察克盡己任,維持治安。」

民建聯葛珮帆提到,見到有示威者使用武力攻擊警察,但執法的警察卻被欺凌:「我見不到其他國家的警察用過更加好的方法,執行職務的前線警員成為磨心,被人身攻擊、起底、威嚇欺凌。好多警嫂哭著同我講,作為媽媽有幾擔心孩子的安全。」她要求李家超回應,9日及12日是否有非法集會發生,前線警員依法處理非法集會會否被檢控。

李家超回應稱,6.12當日警方被攻擊時,已經推到立法會門前,但示威者仍繼續攻擊,警方必須採取行動確保公共安全、公共秩序受保障。他說,如果任何人有衝擊警方的行為,當然會變成一個違法行為:「如果警方必須採取行動應對衝擊事件,他們只是執行職務。」他未有具體回應警方會否被檢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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