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家超:凍結疑涉犯罪資產與一般人財產是兩碼子的事

《路透社》報道,保安局局長李家超上月向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滙豐及花旗銀行發信,警告若處理黎智英的帳戶,有機會被判最高7年監禁。 李家超回應傳媒提問時表示,他向相關公司及機構發出有關通知,是因為有關資產是可能是涉及香港國安法的犯罪資產,行使有關權力是因為黎智英被起訴涉及兩宗危害國家安全及勾結外國或外部勢力的罪行,所以有責任通知相關方面,如果無遵守有關指引的後果。 李家超說,有關做法目的是針對犯罪財產,重申與正常營商行為扯不上關係,他相信正當的商人,都不會做出任何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不應將兩件事作出關連。 他又說,發出書面通知凍結黎智英所擁有的股票及他一些公司在銀行的財產,是充分考慮掌握材料後,有理由懷疑相關財產是罪行的財產,所以運用香港國安法所賦權力作出凍結,行動是針對危害國家安全的罪行。 被問到銀行是否已經失去自主權去維護客戶利益,以及銀行本身是否要負上相關刑責,李家超回應指,凍結相關資產是懷疑涉及犯罪的資產,與一般人士的財產是兩碼子的事,涉及犯罪的財產將依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