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雨陽獲撤銷刑 罪

李雨陽獲撤銷刑 罪

(綜合報道)(星島日報報道)轉投香港電視的李雨陽(34歲)去年12月29日在灣仔香島大廈永亨銀行,因醉酒而拉斷櫃員機鍵盤上的膠蓋。他原被控一項刑毀罪,但昨日在東區裁判法院獲准自簽1,200元守行為1年,控罪撤銷,而他亦已繳交了1,500元賠償金。 李雨陽應訊後,被記者問到會否擔心香港電視還未獲發牌照,他打趣地說:「擔心 ,所以咪 櫃員機發泄囉。」他解釋當日只是臨近除夕,和朋友慶祝玩樂才會醉酒,承認「呢個行為好愚蠢」。他現正忙於拍攝香港電視劇集《導火新聞線》和《歲月樓情》。案件編號:東區刑事一三六六——二○一三。文:羅慧茵 圖:林金展 ■李雨陽承認,扯斷櫃員機膠蓋行為愚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