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鄭政府首授勳 四名人獲大紫荊勳章

終審法院常任法官鄧楨

【星島日報報道】(星島日報報道)政府公布特首林鄭月娥上任後首份授勳名單,共二百八十二人獲頒授勳銜及作出嘉獎,今年有四人獲頒最高榮譽的大紫荊勳章,較去年少八人,包括終審法院常任法官鄧楨、港大醫學院內科學系榮休教授楊紫芝、鄉議局副主席張學明,以及行政會議召集人陳智思父親、亞洲金融集團董事長陳有慶。陳有慶和張學明曾於去年特首選舉,擔任林太競選辦資深顧問,連同張學明在內,共有八名曾經提名林鄭參選的選委獲勳。金、銀及銅紫荊星章頒發的數目亦比去年少,立法會議員僅民建聯蔣麗芸和陳恒鑌榜上有名。 前特首梁振英去年在任內最後一次授勳,一口氣頒授十二個大紫荊勳章,但林鄭首份授勳名單只得四人獲此最高榮譽,包括曾任其競選辦資深顧問的陳有慶、張學明。政府讚揚陳有慶在保險業成就超卓,大力扶掖後輩,對香港保險業發展建樹尤深,又讚揚他孜孜為善,致力參與公益事務,並竭誠促進海外僑胞間的凝聚力和推廣中華文化,不遺餘力。至於張學明,政府讚揚他長期參與公職及社區服務,過往擔任行會成員及立法會議員期間,積極支持政府施政,出謀獻策,特別在有關新界和鄉郊發展的政策決策過程中,貢獻尤為顯著。 同獲頒大紫荊勳章的港大醫學院內科學系榮休教授楊紫芝,政府讚揚她在科學及醫學範疇成就超卓,屢獲殊榮,在糖尿病、肝病方面研究成果令治療方法得以改進,除拯救生命,亦有助紓減病人痛苦,雖然退休近二十年,但服務港大和培育後輩從未間斷,深受社會敬重。終審法院常任法官鄧楨則在服務十四年間,擔任司法機構內多個重要委員會主席,處理法律教育、法官服務條款、提高法官退休年齡等事宜,曾撰寫的判詞亦充分反映他對香港法學的重大貢獻。鄧楨於○四年獲頒銀紫荊後,今次「跳升」為大紫荊,禮賓處回應指制度並非「晉級考試」。 今年分別有十人獲頒金紫荊星章、二十人獲銀紫荊、四十人獲銅紫荊,合共七十人,較去年共一百二十六人大幅下降。八名曾提名林太參選的人士獲勳,包括獲金紫荊的海洋公園主席孔令成,獲銀紫荊的港區人大代表黃玉山、工業總會主席郭振華、中西區區議會主席葉永成、民建聯立法會議員蔣麗芸等。 獲頒金紫荊的包括方樹福堂基金主席方潤華、港大微生物學系講座教授袁國勇、前海濱事務委員會主席蒲祿祺、生產力促進局主席林宣武、海洋公園主席孔令成,以及終審法院非常任法官廖栢嘉勳爵、高等法院上訴法庭前副庭長倫明高等。林宣武對獲勳表示榮幸,感謝政府肯定其工作,又指會繼續為香港做事,為工業界找新出路。 政府表揚袁國勇研發過百種快速準確的診斷測試方法,適用於不同種類微生物感染,亦經常向政府提供專業意見,協助制訂策略以鞏固香港衞生防護機制,在本港推動公共衞生防護和醫學方面發展貢獻非凡。 官員方面,三司十三局未有人獲勳,主要集中在已退休官員,其中在「鉛水」事件備受批評的前水務署署長林天星,獲頒銀紫荊星章。政府讚辭形容林盡心為市民服務,表現傑出,尤其是確保市民獲持續可靠的食水供應。禮賓處指,頒授勳章原則視乎其長期服務是否卓越,對個別事件不作評論。頒授典禮於今年十月二十七日在禮賓府舉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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