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鄭月娥稱執行港區國安法要寫明法律程序及權力來源等

行政長官林鄭月娥表示,執行「港區國安法」主要是香港的機構,將使用一向慣常認識的法律制度,因此法律程序、應用、權力來源等,需要清晰寫明。 林鄭月娥呼籲,近日仍然用一向手段妖魔化、污名化立法工作的反對人士停手,不要與廣大市民為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