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鄭月娥稱未來12個月要完成修訂及進行3場選舉

全國人大會議表決通過完善香港選舉制度的決定。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會見傳媒時表示,特區政府面對非常緊迫的時間表,未來12個月要完成修訂,亦要按新修訂的安排進行3場選舉,工作量大,但會迎難而上。 她表示,特區政府有責任向市民解說,令市民明白、支持、擁護今次修訂,強調要清楚解釋今次完善制度由中央「出手」,完全合法合憲。她指,可能有部分市民忘記過去數年承受的亂象,所以要透過解說指出近年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新挑戰。 她指要說出「實情」,包括近年明顯有別有用心的政客,利用漏洞、缺陷,進入政治制度內,而非協助特區施政、幫市民做實事,只是搞破壞、反對中央、拖政府後腿、鼓吹港獨自決、勾結外部勢力、危害國家安全,並提到2019年的暴力及動亂,令數以千計青少年以身試法。 她指,要令市民知道,若不及時處理相關問題,會直接衝擊一兩制的落實,影響香港繁榮穩定,危害國家主權安全及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