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鄭月娥:香港沒有三權分立 三權各司其職互相制衡

行政長官林鄭月娥表示,香港沒有三權分立,完全支持教育局局長楊潤雄的說法,亦完全支持當局的通識科教材諮詢服務,香港憲制秩序情況是不能含糊,教育局說清楚是值得認同與讚賞。 林鄭月娥說,按照基本法,香港特區是直轄於中央人民政府,享有的高度自治並不是全面自治,享有的行政權、立法權和司法權,並不是與中央分權的憲制制度,享有的權力是來自中央授權。 她說是由行政主導的架構,落實中央授權在特區要履行的制度。行政主導的核心是行政長官,行政長官既是行政機關、即政府的首長,亦是特區的首長。 林鄭月娥說,會形容三權關係是各司其職,希望可以互相配合,亦認同可以互相制衡。行政、立法和司法機關按基本法要互相做自己職能,互相制衡及配合,但最終三個機關要透過行政長官向中央人民政府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