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君彥指依法處理DQ議員薪津

梁君彥表示,他對是否追回四人薪津沒傾向。

【星島日報報道】立法會正醞釀是否追討四名喪失資格議員的薪津,立法會主席梁君彥昨日出席活動後表示,由於有關案件的司法程序尚未完成,現在他對是否追回四人薪津沒有任何傾向,只強調行政管理委員會須按法律基礎作出決定。前立法會主席曾鈺成就指,區慶祥法官的判詞已清楚指出四人從去年十月十二日起喪失議席,並由當時開始不得享有議員待遇,但他稱行管會就此有酌情空間。 民主派四名議員被撤銷議員資格後,其薪津的追討安排將由立法會行政管理委員會決定。身兼行管會主席的立法會主席梁君彥表示,他對是否追回四人的薪津沒有任何傾向。但他強調,立法會要依法辦事,四人獲得的薪津屬於公帑,由不得他說可否寬鬆處理,「大家要明白公帑點交代…就算政府有公帑追收唔到,都要去番財委會批,如果我哋行管會唔係基於法律理由去做,其實都會畀政府auditor睇盤數,有唔好都會返嚟帳目委員會予以譴責,所以我哋一定係要好謹慎好小心處理…(行管會)追唔追一定要有個法律依據」。 前立法會主席曾鈺成昨亦表示,根據區慶祥法官的判詞,四人乃由十月十二日起喪失議席,而四人亦由當時開始不能行使議員職權,或享有議員待遇,「我自己睇個法律就好清楚」。他認為法庭有了裁決後,秘書處有責任依法追討薪津,否則會引起另一種不滿聲音。他理解泛民議員要求不追回四人薪津的訴求,但若特首林鄭月娥答應,其他議員可能會有強烈反應,希望雙方能抱着理性務實的精神溝通,相信林太有能力為事件降溫。 而基本法委員會委員陳弘毅指釋法後法庭根據新的立法判斷當事人的行為或構成不公,並指當局應寬鬆處理,曾鈺成就言人大常委釋法並非新的法例,但詳細有關追溯力的問題應由法律專家評論。至於補選時間問題,曾鈺成認為政府應完全按法律和程序要求安排補選,因為安排上幫了任何一個陣營,都是不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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