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天琦刑期上訴案押後裁決 控方:判刑須考慮整件事

2016年旺角騷亂案,本土民主前線前發言人梁天琦承認一項襲警罪,及經審訊後被裁定一項暴動罪成,判囚6年,他就刑期提出上訴,同案兩名被告盧建民和黃家駒亦提出上訴。高等法院上訴庭法官聽取各方陳詞後,押後裁決。 梁天琦的代表律師稱,原審法官考慮了一些無關的法律基礎,又錯誤把事件認定為有規模和有組織;控方則說,暴動罪的判刑原則,需要考慮整項事件的規模和參與者人數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