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天琦盧建民暴動罪成 司法機構收投訴有陪審員被拍攝

涉及梁天琦等5名被告的旺角騷亂案有裁決。陪審團經過第3日退庭商議後裁定,本土民主前線前發言人梁天琦一項涉及亞皆老街的暴動罪成立;另一項暴動罪未能達致大比數裁決;至於煽惑暴動罪就不成立。 第五被告林倫慶,三項暴動罪全部不成立。 另外,梁天琦、第二被告李諾文、第三被告盧建民及第四被告林傲軒,涉及在砵蘭街參與暴動,各被控一項暴動罪,陪審團一致裁定盧建民罪成,至於另外3人,陪審團未能達致大比數裁決,排期在6月11日提訊。案件押後至下星期一處理求情。 而林傲軒涉及在砵蘭街參與非法集結,罪名不成立。 在梁天琦被裁定煽惑暴動罪不成立後,法庭延伸部分的公眾席有人拍手歡呼。其中兩名被告相擁而哭。三項暴動罪均脫罪的林倫慶,在法院外回應提問時表示,多謝支持。 陪審團在裁決前,司法機構接獲投訴,指有人在庭內拍攝陪審團,法官下令公眾不可以庭內聽審。陪審團在裁決後,獲安排護送離開。法官指,陪審團毋須過份擔心,警方必定盡力跟進調查,又指對於發生此事感到非常抱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