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美芬指陳同佳願往台灣自首料獲豁免死刑機會高

有傳媒引述消息指,觸發修訂《逃犯條例》爭議的台灣殺人案疑犯陳同佳,將在本月23日洗黑錢案刑滿出獄,他被牧師勸服願意往台灣為殺人案自首。經民聯立法會議員梁美芬回應說,陳同佳願意受審,不論對案件,還是現時香港社會爭議發展的源起來說都是一個突破。 梁美芬說,台灣是大陸法系的地區,香港永久性居民到台灣受審時有三審制,疑犯陳同佳的權利能在程序公義和相關法律上得到確保。她又說,特區政府應就有港人自願到境外受審派觀察員,並提供相關的法律資料及協助,令疑犯在任何地區,包括台灣,對當事人作最公平、最公正的判決。 被問到陳同佳希望與台灣當局協議不判處死刑,梁美芬指,就陳同佳的年齡和案情分析,台灣當局豁免死刑的機會率很高,陳同佳若是自願回台受審,不論對自己、社會、死者都是一個交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