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美芬歡迎終院裁決 遊行示威表達自由並非絕對

終審法院就《緊急條例》和《禁蒙面規例》的司法覆核,裁定政府終極上訴得直,在合法和非法的遊行集會禁止蒙面,都屬於「相稱」做法,並無違憲。 基本法委員會委員、經民聯立法會議員梁美芬對裁決表示歡迎,認為可釐清爭議,包括政府根據《緊急條例》制訂《禁蒙面法》是合憲合法。 她指出,遊行示威表達自由並非絕對,根據本港法例、國際人權公約,就國家安全、公共秩序等,表達自由可根據「相稱」原則受到一定程度的制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