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頌恆團隊入稟 求修正選舉收支申報書

梁頌恆和李東昇(右)。資料圖片

星島日報報道】因宣誓風波而被褫奪議員資格的梁頌恆,及與他以同一名單出選新界東的李東昇今入稟高等法院,要求申請修改選舉申報書,並承諾可於法庭頒令後7天內交回修改後的申報書。 根據第554章《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第40條,原訟法庭可在某些情況下給予候選人寬免,及必須信納候選人不能夠或沒有按照第37條的規定提交選舉非因申請人不真誠所致,如申請人患病或不在香港、申請人或其他人粗心大意或意外地計算錯誤等原因。 法庭記者:梁銘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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