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例修訂以來私隱公署首控「起底」案 男子下周三提堂

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落案起訴一名31歲男子,涉嫌違反《私隱條例》在未獲同意下披露個人資料,合共4項罪行,是私隱條例去年10月修訂以來,私隱公署首宗就「起底」罪行作出起訴的個案。案件下星期三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被告現正保釋。 私隱公署表示,這事件是源於金錢糾紛,被告涉嫌於去年10月在未經兩名人士同意下,於一個社交媒體平台的2個不同群組,披露兩人的個人資料,包括姓名、手提電話號碼、職業、住址及僱主名稱。 私隱公署去年12月13日拘捕被告,當時是首宗因違反《私隱條例》「起底」罪行而作出拘捕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