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手湯駿業停牌期間駕駛及用手機 判服務令及停牌1年

舞台劇演員兼歌手湯駿業早前承認停牌期間駕駛、沒有第三者保險及駕駛時使用手機共3項罪名,於荃灣裁判法院被判160小時社會服務令、停牌12個月及罰款1千元。 37歲的被告湯駿業在8月18日駕車到荃灣青朗公路時,被交通警員發現他駕駛時使用手機,其後揭發他在停牌期間駕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