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品調查科警員承認非禮女童非法性交等罪判囚46個月

一名毒品調查科警員承認非禮兒童及非法性交等8項罪行,在區域法院被判囚46月。(港台圖片)

一名毒品調查科警員承認非禮兒童及非法性交等8項罪行,在區域法院被判囚46月。

辯方求情時指,被告犯案時有做足安全措施,雖然在過程中有拍攝照片等,但沒有外洩內容,而且沒有使用額外或不必要的暴力。

法官引述被告的心理專家報告,指他利用社交網站犯案,重犯風險屬中等至高水平。法官判刑時批評,被告違反誠信,對年紀相差甚遠的少女下手,至少一名事主事後有創傷後遺症,犯案次數亦頻密,但接納他並沒有利用公職身分犯案,並第一時間認罪,省去受害人出庭作供的程序,因此在刑期上予以酌情扣減。

案發在2018年2月,35歲被告余俊鑫於社交網站接觸3名11歲至12歲女童,並聘任她們為兼職女友,3人其後在天水圍一個停車場梯間與被告會面,並進行性交。被告其後被揭發由2017年底開始,在秀茂坪一個屋邨梯間及黃大仙一個公園,非禮另外多名16歲以下女童,並與其中兩名女童非法性交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