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派初選案部份人被拒保釋 法官頒書面解釋部份決定

民主派初選案中47名被告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總裁判官蘇惠德原本批准其中15人保釋,其中11人遭律政司覆核保釋決定,最終7人獲高等法院法官杜麗冰批准保釋,法官今日頒下書面理據解釋部分決定。 其中對於不獲准保釋的屯門區議員張可森,判詞指考慮過控方陳詞提到張可森起草「抗爭派立場聲明書」,認為他主張「攬炒」、意志堅定,不具備充份理由相信他不會繼續實施危害國家安全行為。 至於公民黨前立法會議員郭家麒,由於控方陳詞指他在初選論壇中,表明將用盡全力達成初選目的並勝選,又曾聯署去信美國國會要求通過《香港人權與民主法案》,保釋條件都不足以構成充份理由令法庭相信他不會危害國家安全,故批准律政司覆核申請,撤銷保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