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派顛覆政權案 梁晃維稱對法律無知犯案 法官指沒理據讓法庭接受

【Now新聞台】民主派顛覆政權案,第二批被告求情。梁晃維的代表律師指,他是基於對法律無知犯案;法官指,沒有理據讓法庭接受梁晃維犯案是純粹不理解國安法。

參選港島區六人,由囚車押送到西九龍裁判法院。鄭達鴻、楊雪盈和彭卓棋,經審訊後裁定罪成,而袁嘉蔚、梁晃維和徐子見,在案件開審前認罪。多名被告步入法庭時,向旁聽席微笑揮手。

代表梁晃維的資深大律師彭耀鴻指,梁晃維有份發起的《墨落無悔》聲明,只是一份重申各參選人先前已達成共識的非正式文件,發起的時間亦是在國安法生效前,但法官陳慶偉明言判刑時,會考慮到梁晃維在國安法實施後沒有撤回聲明。

彭耀鴻又指,梁晃維只是串謀的 「積極參與者」,而非「首要分子」,又認為梁晃維是基於對法律無知犯案,建議法庭採納較低的量刑起點。法官則認為梁晃維在本案的參與度,遠較袁嘉蔚為高,他甚至認為首被告戴耀廷是太溫和,沒有理據讓法庭接受他犯案是純粹不理解國安法,而非「死硬派」。

代表徐子見的大律師黃雅斌指,徐子見從來沒有發表激進政見,控方亦形容他是沒有政治人脈的素人,認為若法庭採用「三級刑罰制」,徐子見應屬於最低一級。

代表袁嘉蔚的資深大律師祈志指,初選計劃最終導致政府癱瘓的可能性極低,亦非必然會發生,若法庭基於對串謀後果的猜測判刑是對被告不公平,又指整場初選計劃是「短暫和天真」,而計劃在政府當年7月尾宣布押後立法會選舉時「已死」。

祈志又指,袁嘉蔚是有理想和善良的年輕女子,早前在獄中結婚,希望出獄後組織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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