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黨禁運作】譚耀宗促本屆政府完成23條立法 以符合環境需要

譚耀宗出席一個電台節目。

【星島日報報道】港府昨日刊憲禁止香港民族黨運作,全國人大常委譚耀宗表示,支持政府決定,認為香港民族黨的主張及目標明顯。他又指,本港目前法例未夠全面滿足《基本法》23條當中的7項要求,認為政府應該要有全面的立法,以符合現時環境需要。 譚耀宗出席一個電台節目時表示,港府處理今次事件時小心謹慎,按照法例及程序公義,聽取了香港民族黨申述,認為做法「無得再講」,再講就如同包庇。他又指,不會代政府下定義,去評估主張「自決」或「結束一黨專政」的組織,是否亦有機會被取締。 他又指,《基本法》23條立法,是防止有心人去利用他人破壞國家安全、分裂國家,強調並非令港人失去自由,認為多數人毋須擔心立法。《基本法》23條列出7個方面的要求,而現時本港的法例只有2、3項可以解決,認為港府應在本屆完成23條立法,符合現時的環境需要。。 另外,對於有政黨表明反對「港獨」但亦反對港府的決定,譚耀宗表示,反「港獨」的人士不應反對今次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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