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陣集會案 吳靄儀說裁決非常重要惟未研究判詞不作評論

已解散的民陣在2019年舉行集會,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等7名民主派人士之前就「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罪成上訴,被裁定維持原判,但獲撤銷「組織非法集結罪」罪成。7人早前再上訴至終審法院,要求解釋行使和平集會的憲法權利,終審法院今日一致裁定駁回上訴。 7名上訴人分別為黎智英、李卓人、吳靄儀、梁國雄、何秀蘭、何俊仁及李柱銘。獲准緩刑的吳靄儀及李柱銘今早到庭聽取裁決。吳靄儀散庭後表示,今次的裁決非常重要,但目前未有時間詳細研究判詞,不適合作出任何評論;李柱銘亦回應沒有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