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指《立場新聞》反修例期間成為抹黑和中傷中央及特區政府工具

《立場新聞》母公司、前總編輯鍾沛權及前署任總編輯林紹桐,被裁定一項串謀發布或複製煽動刊物罪罪成,案件押後到9月26日判刑,被告繼續獲准保釋。 區域法院法官郭偉健在書面裁決理由表示,案發時本港政治氣氛極為熾熱,社會上出現極為嚴重的撕裂,社會經常流傳沒有真憑實據的指控,大量市民不滿意甚至反對特區和中央政府。法官裁定《立場新聞》的政治理念是本土主義,路線是支持及促進香港本土自主,在反修例期間成為抹黑和中傷中央及特區政府的工具。 控方提出17篇涉案文章,有11篇被裁定具煽動意圖,無客觀事實基礎,意圖嚴重破壞中央或特區政府權威。其中包括何桂藍的專訪,法官認為受訪者表達出她極度仇恨、厭惡及藐視中央和特區政府,專訪會引發讀者對中央和特區政府產生強烈的敵意,煽動讀者參與或協助「攬炒」特區,內容對國家安全或公眾秩序及安全造成潛在破壞。 3篇羅冠聰的博客文章,法官認為作者是倡議港獨主張、潛逃海外的逃犯,在文中對國安法的描述,等同煽動市民削弱中央管治。 4篇區家麟的博客文章,法庭批評他在沒有提出任何客觀基礎下攻擊《國安法》,對國家安全或公眾秩序及安全造成潛在破壞,其意圖嚴重破壞中央或特區政府權威及香港司法。 至於聲稱是中大校友憶述中大暴動事件的專訪,法官批評,是提供錯誤事實以攻擊警方執法,並美化暴動者的行為,意圖引起公眾對特區政府及警方的憎恨。 涉及具煽動意圖的亦包括陳沛敏及張崑陽的博客文章。 法官亦形容《立場新聞》的實體刊物《立誌》收錄抹黑《國安法》的社論,明顯鼓勵群眾向中央和特區政府進行抗爭,載有示威者高舉寫上「奪回香港」的橫額以及「香港獨立」旗幟的相片,而且位置突出,反映《立誌》的主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