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批出許智峯傳票申請 將傳召西灣河警員開槍案警員

民主黨立法會議員許智峯表示,東區裁判法院批出他提出的私人檢控傳票申請,將會傳召涉及在去年11月於西灣河開槍擊中一名男子的警員出庭。 許智峯指,私人檢控該名警員時提出5項控罪,法庭接納其中3項,認為表證成立而發出傳票,控罪包括最高可判處終身監禁的「意圖造成身體嚴重傷害而射擊」罪、「妄顧他人安全情況下發射彈藥」,以及「處理槍械而其方式相當可能傷害或危害他人安全」。 許智峯指,首次有警員因所使用的武力而受檢控,意義重大,亦對所有警員發出清晰訊息,顯示警暴會受懲治,濫用武器亦要承擔責任。許智峯又指,律政司有權介入案件,然後檢視甚至撤銷檢控,但指律政司如果相信司法獨立,就應直接交由法庭處理,否則會予人包庇之嫌。 保安局局長李家超就回應指,事件已進入司法程序,所以不作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