洩DSE試題案 補習名師蕭源2項串謀公職人員失當罪成

蕭源(左)及蔡怡(右)。左為資料圖片;右為蕭文軒攝

【星島日報報道】現代教育前中文科補習名師蕭源涉嫌於2016至2017年間,涉嫌透過手機,與當時任監考員的妻子蔡怡,和考評局兩名前口試主考員,接收中學文憑考試保密試題和評分準則等。除了蔡怡被裁定罪脫,水佳麗裁判官裁定蕭源和其餘2人共2項串謀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成立。 水官裁決時指,儘管沒有證據顯示對應屆考生構成不公,但其行為已足以構成「感知上的不公平」,批評眾人行為嚴重打擊文憑試考試制度的公正性,監禁式的處罰無可避免。案件押後到本月25日索取各人的背景報告後量刑,蕭源和兩名前考官還柙候懲。 就第一項控罪指,蕭源於2016年3月串謀第2被告張國權,接收對方擔任主考官的口試試題。水佳麗裁判官指,儘管第2被告張國權以獨立營辦商身分獲聘用為中文科口試主考官,而且考評局並非官方政府機構;但由於考評局所舉辦的文憑試涉及巨大公眾利益,故有當局具有相當的公權力,而且決定崗位是否公職,是取決於其功能而非身分。雖然沒有證據顯示張犯案動機為何,但張作為主考官,是清楚自己的行為會影響考試公平性,儘管沒有證據反映洩密試題對應屆考生構成任何不公,但已構成「感知上的不公平」。 就第二控罪,蕭源涉嫌翌年3月串謀第三被告吳宏樑,接收他應屆口試評分準則。兩人並不爭議有洩密,吳犯案目的為幫助朋友,但友情並非開脫原因。何況身為補習天皇的蕭源理應知行為牽涉觸犯法例。 至於蕭源妻子蔡怡,被指監考中文寫作能力評核期間在廁所內向丈夫透露題目內容,則被裁定一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不成立。水官認為,蔡怡並沒有被聘用為主考員,極其量只能監考後賺取車馬費,儘管她寫作卷開考後半小時犯案,但相對其崗位,不牽涉濫用公權力。 法庭記者:蕭文軒 建立時間15:49 更新時間1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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