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三月檢四千冒牌「尿袋」

貼上紅色標誌為正貨。

(綜合報道)(星島日報報道)冒牌「尿袋」(手機充電器)有如計時炸彈,隨時會爆炸!海關過去三個月大舉掃蕩,搜查全港三十九間手機店,拘捕四十九人,共檢獲近四千件總值二十七萬元的冒牌「尿袋」,發現有九成八屬內地一品牌的山寨貨,品質及安全成疑,呼籲市民光顧有信譽商店,避免購買冒牌貨惹禍。 海關大舉掃蕩冒牌「尿袋」,搜查全港手機店,檢獲近四千件冒牌充電器,拘捕四十九人。海關版權及商標一般調查組指揮官林由德指出,冒牌貨經安全測試,發現外殼溫度可高達攝氏五十度,而充電器內鋰電池和電路板焊接不穩妥,會鬆脫引起短路,甚至會爆炸。 林稱,海關較早前接獲商標持有人舉報,指市面有冒充其品牌的充電器(俗稱「尿袋」)售賣,海關展開調查,發現冒牌貨與正貨售價相同,由六十九至一百九十元不等,而且都有保養書,但冒牌貨不獲原廠保養。 正貨外殼顏色較暗啞,印刷字樣清晰,LED指示燈光均勻,而冒牌貨外殼較鮮艷,印刷字樣模糊,而LED燈光刺眼。正貨只有三種輸出功能容量(由5200至16000mAh),而冒牌貨多兩種容量即8800和20800mAh,不過,經測試發現所稱輸出功能未達標示規格。他指出,冒牌貨經測試,發現其內零件和綫路焊接點不穩固,如搬運碰撞會甩脫,容易造成短路和過熱,甚至引起爆炸,危及公眾和家居安全。 過去三個月,海關展開大規模掃蕩行動,搜查全港的二手手機店,在三十九間店檢獲三千九百多件懷疑冒牌充電器,當中有九成八冒牌一個內地品牌的充電器,總值二十七萬元,並拘捕四十九人。被捕者為二十八男二十一女,年齡由十八至五十七歲,全部是本港居民,是手機店東主和員工,經調查後已獲准保釋外出候查。 根據《商品說明條例》,任何人為售賣用途而管有冒牌物品,一經定罪最高為監禁五年及罰款五十萬元。 另外,根據《消費品安全條例》,違例者首次定罪,最高罰款十萬元及監禁一年,其後每次定罪最高罰款五十萬元及監禁兩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