浸大學生會成員盜取學生會80萬元 判監25個月

浸大學生會成員盜取學生會80萬元 判監25個月
浸大學生會成員盜取學生會80萬元 判監25個月

浸大學生會時任財務秘書去年以活動開支為名,盜取學生會80萬元。兩項盜竊罪罪成,判監25個月,並須向學生會賠償22萬元。

裁判官判刑時指,被告親友對他的整體評價正面,他是家庭支柱,母親身患重病,面對的財政壓力不少,但不能合理化犯案原因。裁判官續指涉案金額不菲,違反誠信。

兩度訛稱獲批提取資金舉辦活動

被告姚希縉是浸大宗教及哲學系畢業生,分別於2023年2月及4月向行政助理訛稱獲學生會批准,提取30萬元及50萬元舉辦活動。

原文刊登於 AM730 https://frontenduat.am730.com.hk/本地/浸大學生會成員盜取學生會80萬元-判監25個月/462042?utm_source=yahoorss&utm_medium=referr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