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委會倡發牌網約車 逐漸開放公平市場

消委會認為本港的士缺乏競爭,建議港府採取逐漸開放市場模式,發出網約車平台許可證。

【星島日報報道】香港的士服務質素備受爭議,市民對網約車需求日益增加,消費會昨日發表研究報告,審視全球九個城市對網約車的政策及營運模式,認為本港的士缺乏競爭,直接影響服務質素,建議港府採取逐漸開放市場模式,發出網約車平台、車輛及司機三種不同的許可證,容許三至十一個專營權及約一千四百張網約車許可證,佔現有的士總數約一成;網約車司機需通過背景審查、三年駕駛經驗等規定,冀循序漸進締造公平競爭環境,改善的士服務。 消委會昨日發表《更多選擇 更佳服務個人化點對點交通服務市場競爭研究》報告,指現時的士「先進先出」的站頭服務及「隨機配對」的截車服務,導致乘客難以揀選司機,司機缺乏競爭影響服務質素,乘客對的士投訴及建議更佔整體公共交通約四成六;而網約車則在全球相繼發展,增加的士競爭及改善服務誘因,各地政府亦檢視制度及修改法規。 消委會審視全球九個城市應對網約車服務的不同政策,建議港府採取逐漸開放市場模式,循序漸進引入競爭,締造網約車及的士公平競爭環境,建議發出網約車平台、車輛及司機三種不同的許可證。消委會建議發三至十一個網約車平台專營權許可證,持牌公司必須在乘客預約時,提供預算費用、附加費及路線等資料,讓乘客決定是否乘搭。 私家服務出租車許可證現時上限為一千五百個,實際未發約八百五十張,消委會建議以此為起點,網約車可申請剩餘數目許可證。消委會主席黃玉山指出,若未來有更大需求,酒店及旅遊服務出租車許可證未獲發牌仍剩約三百二十個,可因應情況開放申請,「數字只約香港一萬八千輛的士的一成,所以是循序漸進,不會對行業造成很大衝擊」。 新增出租汽車牌照有七年營運時限,由網約車公司或司機自行持有,車齡須少於七年,收費可因應車種、服務自由定價。司機需有最少三年駕駛經驗、通過背景審查確保合資格語文水平及良好健康狀況、購買保障乘客的汽車保險等。 消委會期望,有關建議可保障乘客安全及營運效益,支援政府的交通政策,特別在繁忙時間的交通管理,提升乘客滿意度,長遠改善的士司機服務態度。 對於政府推行的專營的士試驗計畫,消委會認為僅有六百輛專營的士,對改善服務的影響有限,消委會總幹事黃鳳嫺呼籲政府,若提出的專營的士試驗計畫,推行一段時間後發現未能達到預期效果,便應積極考慮消委會方案。

睇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