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委會指境外物業銷售投訴逾六成涉及非持牌代理

消委會今年首8個月,接獲106宗境外物業銷售的消費者投訴個案,較去年全年的56宗,增加近九成。 由2017年至今年8月,境外物業銷售投訴個案,共有261宗,有關個案平均損失約36萬8千元,物業平均價值約180萬元,九成個案涉及地產代理,當中超過六成涉及非持牌代理,投訴內容涉及錯誤陳述、高估樓價令事主無法取得所需按揭貸款等。 消委會總幹事黃鳳嫺表示,這些個案中,最高申索額涉及87萬,涉及一個在珠海的「爛尾樓」,事主計劃購買作投資,但遲遲收不到樓,最後項目「爛尾」,希望取回已支付的款項。 消委會主席林定國建議消費者購買境外物業時,保持冷靜及深思熟慮,例如主動了解物業是否分期支付等資料,亦要考慮自己能否承受得到風險。消委會建議提供7日留位費冷靜期,若準買家在冷靜期內決定取消交易,消費者應該可以收回留位費,代理可以從中扣除合理的行政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