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委會接獲2429宗有關「舒適堡」投訴涉及8642萬元
消委會表示截至傍晚6時,共接獲2429宗有關連鎖健身美容集團「舒適堡」暫時全線結業事件的投訴,涉及總金額約8642萬元,單一個案最高金額涉及超過180萬元。消委會說有投訴人簽了3份會籍,共涉及180萬元,其中有會籍於2037年才生效。
大律師陸偉雄指出,根據香港法律第458章 《不合情理合約條例》,可保障消費者法律權益,如果合約內容包括不合理條款,可向法庭申請推翻合約,當中考慮因素包括有無涉及誤導等情況。
陸偉雄認為,一般訂立合約時,若訂於3至6個月後才生效,時期上看似較合理;如果相隔太長時間才生效,可帶來較高風險。他指出,每間公司或受經濟及人事因素影響,若消費者簽訂較長時間後才生效的合約,一旦有關公司清盤結業,未能繼續履行合約,消費者可能蒙受較大損失。
他又說,若有關合約涉及大額款項、年期亦相對長,對消費者自身權益未必有保障。他提醒市民簽訂這類合約前,要冷靜及小心留意,如有疑問,應盡快釐清,並諮詢家人及朋友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