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處調整入職測試要求 消防隊長消防員投考者可佩戴眼鏡

消防處宣布調整四個職系的入職視力測試及體能測驗要求。由12月1日起,消防隊長(行動)、救護主任、消防員(行動/海務)及救護員的入職要求會作出以下調整。 修訂視力測試的要求,並容許投考者選擇佩戴眼鏡進行測試,有關修訂只適用於消防隊長(行動)及消防員(行動/海務);體能測驗中測試項目的次數亦會修訂,並延長測試項目的時限;及在體能測驗中引入傾斜引體上升,供考生選擇。 消防處發言人說,不時檢視招募政策,與時並進,經研究後,認為有空間調整入職的視力測試及體能測驗要求,以吸引更多有能力的人士投考。投考者獲聘後必須接受26周嚴格基礎訓練,並須達到處方要求的體能標準。有關標準維持不變,因此調整入職要求並不會影響日後的救援工作。